最佳东方用户协议

(本协议于2022年9月8日最新修订)

尊敬的用户:
在您成为最佳东方的用户,使用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用户协议》,更好地了解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您享有的权利义务。您开始使用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网页、APP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即表示您已经确认并接受了本协议中的全部条款约束,本协议当即具有合同效力;如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应当立即停止访问最佳东方网及使用相关服务。用户根据自身招聘需求可以向本平台购买其他付费服务/产品,相关服务/产品的部分或全部利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网页、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也应遵守本用户协议的规定。
本协议包括基于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最佳东方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不定时修订法律声明,法律声明的全部条款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除本协议有特别规定,本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保留在无须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您也可以随时访问我们的用户协议页面(
https://www.veryeast.cn/pcagree.html)来获知最新版本。当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协议的变更,否则您应当停止访问网站及使用服务。
本用户协议(简称“协议”)系由您与杭州
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最佳东方公司”或“我们”)就最佳东方公司提供的最佳东方软件(以下简称“本平台”或“最佳东方”)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最佳东方软件是一个严肃纯净的招聘服务软件,请您在注册、使用最佳东方之前,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注册条款的接受

一旦您注册或登录成功后开始使用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并且同意与最佳东方公司达成协议,成为最佳东方的用户,并接受本用户协议中的全部注册条款以及第二部分最佳东方《隐私保护政策》。

二、用户注册条件

1.申请注册成为最佳东方的用户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在注册之日以及此后使用最佳东方服务期间必须以招聘和/或应聘为目的;
(2) 在注册之日必须年满18周岁。

2.为更好的享有最佳东方的网络平台服务,用户应遵守最佳东方软件注册机制的要求,向最佳东方提供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如注册为招聘主体的用户,应保证及时更新本人提供的“单位名称、职务或岗位信息、企业邮箱”等相关授权信息及材料,并确保前述授权的真实性;用户应保证其职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聘信息、与求职者沟通等均在使用本平台期间持续有效;通过认证的用户应保持其招聘帐号与对应的授权单位具有唯一性。

3.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或不完整的资料,或最佳东方有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不实或不完整及违反用户注册条款的,或最佳东方有理由怀疑其用户资料、言行等有悖于“严肃纯净的招聘APP”主题的,最佳东方有权修改用户的注册昵称、个人说明、发布的信息等,或暂停或终止该用户的帐号,或暂停或终止提供最佳东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4.若用户故意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公司信息进行注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者求职信息的,视为严重违反本用户协议,最佳东方有权暂停或终止该用户帐号并停止提供服务。虚假注册、发布虚假信息给最佳东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最佳东方将追究该用户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帐号、密码及安全

1.在完成用户注册程序之后,用户将收到一个帐号及密码。用户有义务保证帐号及密码的安全。用户应对利用该帐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包括任何经由最佳东方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它资料,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

2.用户的帐号或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应立即通知最佳东方。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因最佳东方导致的帐号、密码泄漏,进而导致其资料、信息泄漏的,由用户承担其不利后果。

3.用户不得将帐号主动告知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进行使用,例如提供给第三方进行代为购买最佳东方服务等。如因此造成用户隐私泄露或最佳东方平台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服务说明

1.最佳东方通过国际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包括在线及离线的相关业务。为使用网络服务,用户应自行配备进入国际互联网所必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并自行支付登陆国际互联网所需要的费用。

2.最佳东方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付费业务将在本注册条款的基础上另行规定服务条款,以规范付费业务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用户应认真阅读,如用户购买付费业务,则视为接受付费业务的服务条款。

3.无论是付费服务还是最佳东方的免费服务均有有效期,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将自动终止,且有效期不可中断或延期。除非本注册条款或其他相关服务条款另有规定,所有付费业务均不退费。

4.对于利用最佳东方进行非法活动,或其言行(无论线上或者线下的)背离最佳东方严肃招聘目的的,最佳东方将严肃处理,包括将其列入黑名单、将其被投诉的情形公之于众、删除用户帐号等处罚措施,给最佳东方造成经济或者名誉损失的,最佳东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最佳东方有权向其用户发送广告信,或为活动等目的,向其用户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除系统通知或重要信息外,用户可以通过最佳东方提供的方式选择不接收上述信息。

6.为提高最佳东方用户招聘的成功率和效率,最佳东方有权将最佳东方的用户的招聘/应聘信息在最佳东方的合作网站/软件上(如先之教育、乔邦猎头等)进行展示或其他类似行为。

7.最佳东方的增值服务等只在产品平台上或由最佳东方直接对外出售或者赠送使用权,用户不得在任何其他平台或渠道购买最佳东方的虚拟产品或服务。对于用户使用非官方提供的虚拟产品或服务造成经济等损失的情况,最佳东方不对其负责;如因通过其他平台或他人代充等方式给最佳东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有限责任条款

1.最佳东方将尽力为用户提供安全、及时、准确、高质量的服务,但不保证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期望,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都不作保证。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用户因无法使用最佳东方服务,或使用网站服务未达到心理预期的,最佳东方不承担责任。

2.对于用户通过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传送的内容,最佳东方会尽合理努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但无法完全控制经由软件/网站服务传送的内容,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因此用户在使用最佳东方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最佳东方均不为用户经由软件/网站服务以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传送的任何内容负责。但最佳东方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软件/网站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在必要时向有关机关报告并配合有关机关的行动。

3.对于最佳东方提供的各种第三方广告信息、链接、资讯等,最佳东方不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或可靠性,相关责任由广告主承担;并且,对于用户经由最佳东方服务与广告主进行联系或商业往来,完全属于用户和广告主之间的行为,与最佳东方无关。对于前述商业往来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最佳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用户上传的照片、资料、证件等,最佳东方已采用相关措施并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审核,但不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或可靠性,相关责任由上传上述内容的用户承担。

5.用户以自己的独立判断从事与招聘/应聘相关的行为,并独立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和责任,最佳东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是否使用软件/网站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考虑并自负风险,因任何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用户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数据丢失等后果,最佳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本软件/网站策划、发起、组织或是承办的任何用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费用以及完全公益的活动),最佳东方不对上述活动的效果向用户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也不担保活动期间用户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此产生的任何对于用户个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是名誉以及其他损害,应由行为实施主体承担责任。

8.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最佳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对于用户的投诉,最佳东方将尽合理努力进行核实和处理,但不保证一定能满足投诉者的要求。最佳东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是否向公众或向被投诉者公开投诉内容。对于投诉内容侵犯用户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诉者承担,与最佳东方无关。

六、用户权利

用户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1.随时查询及请求阅览,但因极少数特殊情况(如被网站加入黑名单等)无法查询及提供阅览的除外;

2.随时请求补充或更正,但因极少数特殊情况(如网站或有关机关为司法程序保全证据等)无法补充或更正的除外;

3.随时请求注销最佳东方帐号。您注销成功后,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作匿名化处理。

七、用户应承诺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1.最佳东方公司提醒用户在使用最佳东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最佳东方公司有理由认为用户使用最佳东方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言论和其它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最佳东方公司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用户承诺在使用最佳东方软件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八、禁止用户从事下列行为:

1.利用最佳东方的服务时在最佳东方的网页上或者利用最佳东方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七条底线」、「九不准」管理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表现为: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有悖道德、令人反感的内容;

•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使用最佳东方服务的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3.冒充任何人或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冒充最佳东方工作人员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的。

4.将侵犯任何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专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专属权利的内容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的。

5.将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的。

6.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其他用户的。

7.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电子邮件或其它数据资料,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8.以任何方式干扰最佳东方服务的。

九、特别规定

1.用户如违反本协议第八条,最佳东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下述情形的,最佳东方在发现或接到投诉后,有权采取冻结用户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暂停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发布了涉及广告、传销、直销等内容

(2)发布了涉及色情、淫秽内容

(3)发布了涉及违法/政治敏感内容

(4)发布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不真实的公司信息、薪资、个人简历、职位信息等

(5)利用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索取他人隐私

(6)发布涉及人身攻击或其他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

(7)发布招聘未成年人工作信息

(8)招聘他人从事违法活动

(9)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骗取求职者财物

(10)骚扰其他用户

(11)发布不符合最佳东方相关服务性质的信息,如鸡汤、段子、水贴等

(12)利用平台可能存在的漏洞恶意获取虚拟产品或服务

(1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如用户实施前述第(4)项“发布虚假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职位信息与其实际招聘的职位不符的,如用户实际招聘的职位为“保险销售、信用卡销售、理财产品销售、地产中介或销售或劳务派遣”,但与其发布的职位信息在“内容”、“类型”或其他方面并非一致或对应的,最佳东方均有权永久性拒绝对该用户提供服务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冻结帐号”、“永久性将其设备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冻结”或“永久性加入‘黑名单’”等。

4.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网页公告或者邮件形式发送,(就最佳东方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veryeast.com),或 (就用户而言) 发送到用户在登记过程中向最佳东方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

5.本协议构成用户和最佳东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将取代用户和最佳东方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撤销的效力不及于本协议其他规定。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用户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十、隐私政策

最佳东方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有关隐私政策的内容,详见《最佳东方隐私保护政策》

十一、关于用户在最佳东方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最佳东方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图表、版式设计等所呈现出的全部或部分可单独作为作品保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图像、照片、地图、图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数据资料等),和经我们创作、整理或以其他方式(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益,以及开发、运营和维护本网站运营的各种源代码、执行程序、系统和数据均受到中国版权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除另有书面声明以外,以上信息和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最佳东方所有。我们享有的所有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不因您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任何的权利转移。未经最佳东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转载、使用、修改、出租、链接、汇编、发表、抓取、通过任何机器人、爬虫、蜘蛛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或设备进行操作、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修改、改编、翻译最佳东方产品与/或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或者创作与最佳东方产品与/或服务相关的派生作/产品或衍生品,或者利用最佳东方产品与/或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产品与/或服务,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最佳东方产品与/或服务的源代码等,否则,我们有权追究您的责任,要求您赔偿由此给我们或其他人造成的损失,并有权视情况将上述行为移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

您理解且同意,在事先得到最佳东方的书面许可,且未对内容和图表等作品、元素或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的情况下,最佳东方的相关内容和信息可在最佳东方页面之外展示或用作非商业用途。经最佳东方同意后复制、转载或者以其他形式使用本网站相关内容和信息的,应当标明资料来源于“最佳东方”,以及最佳东方或关联方拥有该等内容和信息的著作权的字样。申请使用最佳东方的相关内容和信息的许可是按逐个批准的原则进行的。欢迎您通过我们公布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申请。

请您注意,最佳东方及关联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属于最佳东方所有。最佳东方中的业务合作方的商标属于合作方所有。请您不要以自己名义或促使第三方,也不要同意或放任任何第三方,或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或以任何方式申请与最佳东方或者其合作方商标相似的商标、域名、无线网站、互联网搜索词或任何商号、服务标志。未经最佳东方或最佳东方业务合作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商标。

 

请您注意,您在使用最佳东方服务时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均由您原创或您确认已获合法授权。您通过最佳东方服务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您的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行为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因您上传的内容存在侵权问题或者任何其他的权利瑕疵而引起权利纠纷的,您应当自行解决该等纠纷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任何第三方向我们主张授权内容的权益,您应当为我们积极向第三方抗辩,或者按照我们的要求,为我们向第三方抗辩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授权内容有关的权利证明文件、资料、信息等);如因您上传的内容存在侵权问题或者任何其他的权利瑕疵而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我们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消除因前述授权内容的侵权或权利瑕疵问题给我们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旦接受本用户协议,即表明您主动将上述内容的非专属、可转让的财产性权利,如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排他地、无地域限制地、免费地、可转授权(多层次)地使用您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内容的权利授权给最佳东方及其关联公司。最佳东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所授权许可的第三方可通过对上述授权内容进行修改、复制、改编、翻译、汇编或制作,形成衍生产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尊重相关原始授权内容的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该等衍生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归最佳东方及其关联公司或最佳东方所授权许可的第三方所有。


请您注意,因您通过最佳东方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任何内容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最佳东方及关联公司,或授权的其他服务提供方因第三方知识产权维权而产生损失,我们有权向您追究等额赔偿的责任。您同意授权最佳东方及其关联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针对有关您上传、提交、存储或发布的内容(含衍生作品)的侵权行为进行独立自主的维权并获得全部赔偿。
您同意,您发布在本平台上的内容、数据等(包括前台页面以及后台系统)在整体式亦可作为最佳东方的数据资源获得有关法律的保护,您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搬运、分流上述资源及权益。

十二、关于在线聊天等即时通讯服务

1.用户在接受最佳东方提供与企业HR在线聊天等即时通讯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并保证所传输的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2.用户通过最佳东方提供的通讯服务与其他人进行通讯所产生的文字、语音等信息,如聊天记录等,最佳东方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及用户功能的需要进行临时存储。最佳东方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除法律强制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3.最佳东方临时存储的信息将仅用于处理投诉、诈骗检测、用户离线暂存用途。

4.为保护其他用户隐私,用户不得将本条规定的其他用户通讯信息,如聊天记录等,对外进行公布。如因此造成最佳东方损失,或者侵害其他用户权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十三、信息储存和限制

最佳东方有权制定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服务将保留的电子邮件、聊天讯息、所张贴内容或其他上载内容的最长期间、每个帐号可收发电子邮件讯息的最大数量及可收发的单个消息的大小。通过服务存储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他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最佳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最佳东方有权关闭。

十四、结束服务

用户若反对任何注册条款的内容或对之后注册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最佳东方服务不满,用户有以下权利:不再使用最佳东方服务;结束用户使用最佳东方服务的资格;通知最佳东方停止该用户的服务。结束用户服务的同时,用户使用最佳东方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最佳东方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1.如果用户是个人会员(包括不限于求职个人会员),用户同意,最佳东方可根据法律或协议约定终止用户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或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用户资料”。

2.如果用户是非个人会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会员,院校会员),最佳东方有权在基于合理的怀疑且经电子邮件通知的情况下实施上述终止服务的行为,并有权注销用户的帐户和用户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并保留禁止用户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的权利。同时,最佳东方就终止用户接入“服务”不对用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禁止商业行为

1.用户同意不对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他商业目的。

2.禁止通过职位向应聘者收费,如有不实,我们将结束用户使用最佳东方服务的资格。

十六、违约责任

1.用户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信息进行注册,发布虚假招聘、求职信息,发布含有传销、色情、反动等严重违法内容,对外传播在线聊天等通讯记录等行为,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给最佳东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2.因用户通过最佳东方提供的服务提供、张贴或传送内容、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他人任何权利而导致任何第三人对最佳东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用户应当赔偿最佳东方或其他合作伙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律师费和合理的调查费用等。

3.用户在投诉其他用户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本注册条款情形时,投诉者应承担不实投诉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应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给最佳东方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应对最佳东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七、用户注册条款的变更和修改

最佳东方有权依法随时对本协议注册条款进行变更和修改。一旦发生注册条款的变动,最佳东方将在软件内进行更新提示,或将最新版本的用户协议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用户。用户如果不同意用户注册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用户资格(如注销帐号),如对部分服务支付了额外的费用,可以申请将费用全额或部分退回。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用户帐号,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用户注册条款的修改。

十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最佳东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最佳东方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最佳东方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用户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最佳东方可中止履行本用户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十九、通知

最佳东方向其用户发出的通知,将采用电子邮件或页面公告的形式。注册条款的修改或其他事项变更时,最佳东方可以以上述形式进行通知。

二十、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用户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所发生的争议应提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用户协议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826-0101 (9:00-18:00)
  • 杭州总部:0571-88866108 (9:00-18:00)
  • 服务邮箱:service@veryea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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